無酒精就不能標「Gin」!歐盟法院裁定僅限烈酒使用

歐盟法院最新裁決指出:「Gin」屬於受到保護的法定名稱,只有酒精濃度大於 37.5%、並以杜松子為原料的烈酒,才能使用這個名稱。

近年來因全球健康意識抬頭、與飲酒習慣改變,「無酒精(Zero-ABV)」飲料成為Z世代與高齡市場的新選擇,各大烈酒商紛紛投入資源開闢新市場。但歐洲聯盟法院(CJEU)近日發布了一項關鍵性裁決:不含酒精的飲品,即使清楚標註「無酒精」,也一律不得使用「琴酒」(Gin)這個名稱。

這起案件由德國公平競爭協會(Verband Sozialer Wettbewerb) 提起,控告銷售這款無酒精琴酒的公司PB Vi Goods 。

歐盟法律對於琴酒的定義是:使用農產品發酵酒精製成的烈酒,以杜松子調味,且最低酒精體積強度(ABV)須達到 37.5%。歐盟法院裁定由於「Virgin Gin Alkoholfrei」這類非酒精產品無法滿足最低酒精含量標準,因此從一開始就不符合琴酒的定義;即使名稱上加了無酒精(non-alcoholic)字眼,依然誤導消費者、並侵犯烈酒法定名稱。

不過這項禁令並非要求產品下架,而是要求廠商不得再使用「gin」作為名稱或標示。歐盟法院也提到,這項禁令主要是為了保障消費者權利、防止欺騙性行銷、確保公平競爭,以及維護歐盟烈酒類別在全球市場上的聲譽。

在歐盟,法定名稱代表著特定成分與製造標準必須受到嚴格規範,不能因市場趨勢而改變其核心定義。這次的「琴酒」裁決,並不是歐盟法院第一次為產品名稱劃清界線,過去也有幾個類似的案例,像是:

  • 素食「奶」爭議: 早在 2017 年,歐盟法院便裁定純植物性產品(如豆漿、杏仁奶)不得使用「牛奶」(milk)、「奶油」(cream)或「優格」(yogurt)等這些專屬於動物性乳製品的名稱。
  • 素食肉品名稱爭議: 歐洲議會也曾推動禁止對素食產品使用「漢堡」(burger)或「香腸」(sausage)等肉類名稱。

這項裁決對於在歐盟銷售的零酒精烈酒品牌構成衝擊,為了避免法律糾紛,許多品牌已開始更名。像是無酒精大廠Lyre’s近期將旗下產品名稱進行修正,將琴酒風味的「Dry London Spirit」更名為「Gin Alternative」(琴酒替代品),也是為了避免相關風險(但還是要法院說了算)。

至於這項歐盟規範,對於台灣有什麼影響呢?

對台灣市場而言,這場發生在歐洲的法律風波也帶來了實際影響。對於進口商來說可能比較麻煩,因為產品名稱變更就是進口一項全新商品,且無酒精飲品是以「食品」名義進口、屬於TFDA的管理業務,等於要重新跑整個審核流程,當然是麻煩又費工;對於末端消費來說,雖然內容物完全一樣,但對消費者短時間內以為是全新商品,等於要讓消費者重新認識。無論是更動名稱的進口審核程序,或是需要重新教育消費者、避免誤解為「全新產品」的市場溝通挑戰,都將成為進口商與零酒精飲料供應商必須仔實應對的課題。

資料來源ReutersThe Guardia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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